我以前以为,喜欢一个人是心跳加速,是脑子一热想扑上去,是恨不得把对方揉进骨头里。
后来才发现,更像一种习惯。
回家的时候,会下意识擡头看二楼的灯亮没亮。
做饭的时候,会记得她不吃辣,所以从来不往菜里多放一粒辣椒。
下雨天,会第一时间想她有没有带伞,怕她淋湿了着凉。
真正喜欢一个人,大概不是非得黏在一起,恨不得二十四小时绑一块儿。
而是你什幺都不做的时候,也觉得安心。
哪怕只是坐在同一张沙发上,她刷她的工作邮件,我刷我的游戏论坛,偶尔她伸个懒腰,我伸手帮她把滑下来的肩带拉回去,她擡头瞪我一眼,我低头亲她一下,然后各自继续刷手机。
如果这也算恋爱的话。
放学铃一响,李泽阳像惯例一样勾住我的脖子,把我拽到校门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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